通知公告
转发《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16:31:36

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查、房地产开发、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混凝土场站、自来水厂、污水厂、燃气场站等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动态人员与外来人员核酸检测、工地现场消杀等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印发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防[2020]13号)和《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局先前印发的《福州市开复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福州市开复工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人肺炎疫情防控手册》等文件中所提及的防疫措施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局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应2月14日前将上述工作的落实情况书面反馈我局质量安全监管处(邮箱:fzsjsjab@126.com)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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