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应用远程视频监控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0 09:05: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管控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应用远程视频监控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节点及频率

  对应安装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隧道洞内摄像机、吊装设备操作员智能识别设备和塔式起重机超视野摄像机的工程项目,每季度施工企业应通过监控设备对工程项目至少检查一次,并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项目部改正。重点抽查以下内容:

  (一)钢筋混凝土楼板。利用全景成像测距摄像机至少抽查一层梁板的5个梁柱节点处柱纵向钢筋及节点区加密箍筋的根数、间距和5根悬挑梁的负弯矩钢筋位置(指上下位置是否正确)、数量等。

  (二)钻爆法施工的隧道工程。重点抽查施工方法、安全步距、支(防)护情况、掌子面现场作业人数和逃生通道设置等符合要求情况。

  (三)模板工程。重点抽查立柱基础、立柱顶托和立柱纵横距等符合要求情况。

  (四)基坑工程。重点抽查支护形式、坑边堆载、截排水措施、基坑变形、临边防护和上下基坑通道等符合要求情况。

  (五)外脚手架工程。重点抽查架体基础、立杆纵横距、剪刀撑、横向斜撑和连墙件设置等符合要求情况。

  (六)施工升降机和塔式起重机。重点抽查建筑物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安装施工升降机情况、施工升降机安全防护门、外架拆除前拆除塔式起重机情况、施工升降机吊装设备操作员智能识别设备和塔式起重机超视野摄像机使用等情况。

  (七)高处作业。重点抽查洞口、临边、交叉作业等防护情况和现场作业人员配戴安全帽或安全带上岗作业情况。

  (八)文明施工。重点抽查道路硬化、施工围挡、扬尘防治措施和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大门、洗车台、沉淀池并配备洗车设备情况。

  二、应用要求

  (一)施工单位可登录“项目监管系统”,选择“资料下载”,下载“远程视频监控操作手册、演示视频”等资料进行学习。

  (二)施工单位抽查后,应在“项目监管系统”中依次选择“远程监控管理”、“企业远程视频管控应用”,记录检查及改正情况(检查及改正记录应附上相应的图像资料),同时下载检查和改正记录作为施工文件资料存档备查。

  (三)当远程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施工单位及时通过“项目监管系统”报修,并在检查记录中保存设备故障图像资料的,视同施工单位已检查。设备故障时间以“项目监管系统”中 “远程监控设备维护查询—实际维护时间”栏查询所得时间为准。

  三、管控措施

  (一)对施工单位未按本文件要求对工程项目开展检查或检查弄虚作假或项目部未按要求改正的,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闽建〔2018〕5号)附件1第1.2.14款或附件2第1.2.15款对施工单位予以记分。

  (二)对属地监管部门未按动态监管办法进行评价的,由省质安总站按《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闽建建〔2015〕7号)第十二条对监管部门予以考核记分。

  四、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与《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18年版)》(闽建〔2018〕5号)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