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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5 17:01:06

各设区市城管局(委),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建办督函〔2019〕339号)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动员部署

  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地要以住建部“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在开展此次活动既定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各市(县、区)要拓展开展精细化保洁示范路段创建,垃圾运输车辆“滴、洒、漏”以及已实施垃圾分类区域垃圾混装混运专项整治,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加强市容环卫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内容,提升我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2019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全面部署启动本次活动,7月10日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送省厅。

  二、加强过程跟踪

  省厅建立周报制度,请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汇总市(县、区)有关情况(附件2)报送省厅。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主动发现问题,巩固工作成效。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结合日常工作,带头走进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找问题、抓细节、促整改。

  三、及时总结经验

  各地要争取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10月15日前请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此次活动总结报告和2-3个典型经验材料报送省厅。省厅将适时进行总结推广。

  省厅联系人:刘用心;电话:0591-87520531;

  传真:0591-86397121。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建办督函〔2019〕339号)

     2.“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进展情况统计周报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